来源:经济日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3日联合发布通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两部门在当日一并公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表示,目前消费税立法条件成熟。
两部门在说明中介绍,在制定征求意见稿时,延续了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保持制度稳定;将已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内容体现在法律草案中;根据消费税调控特点,授权国务院调整税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系系主任毛捷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税暂行条例历经26年改革实践,经历数次税制优化,立法条件已经成熟,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节点,适时推出消费税立法势在必行。”
根据《征求意见稿》,消费税税目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今年10月,国务院发布《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业内专家认为,此举有助于补充地方税收收入来源,进一步健全地方税收体系,同时能引导政府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