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公司端午节给员工发购物卡取得预付款发票,如何正确入账?需要缴纳个税吗?
铂略答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预付账款
借:成本费用(根据员工岗位区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因此,上述福利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要并入工资薪金一并计算。
问题2
企业或者企业工会给员工发放过节福利(米面油、月饼、粽子等),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需缴纳,价格如何核算?以前年度未缴纳(包含已离职员工),是否需要补缴?
铂略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上述福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三、若未缴纳,应当补缴。
问题3
送客户首饰,可以计入费用吗?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端午节送客户60盒茶叶,账务如何处理?
铂略答
可以作为销售费用,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问题4
企业给员工节日发放的礼品需要缴个税吗?需要同时算到工资薪金所得里面吗?
铂略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明确,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5
年的年终奖,今年4月份发放的,当时没有申报个税,现在可以补报个税吗?应该怎么操作?
铂略答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号)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9号)规定的,在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若未依法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则及时补报、补缴乃是应有之义。
问题6
员工报销计入福利费的情况下,是否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铂略答
福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应当一并计算扣税;除非另有特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年5月7日对此解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也明确,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7
四月份入职,五月份发工资,个税是不是6月份申报?
铂略答
非常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61号)第三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问题8
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中员工福利的具体内容提到福利标准,能具体到个人,比如端午、中秋等每人-的节日福利,每月为员工充值的市民卡,中高层人员的个人福利,员工的旅游费等,是否应合并计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税?
铂略答
凡是货币福利,只要不属于免税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凡非货币福利,如可分割,也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贵司员工手册所提到的福利,均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年卢云以巡视员身份主持国税总局网站所得税在线答疑,特别提出,如果某项经济利益属于集体享用、非货币化、无法量化分割,一般不宜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9
对于节假日给员工发放的福利,比如豆油,香皂之类的,代缴个人所得税吗?这个金额并入工资薪酬缴纳社保吗?
铂略答
需要,属于实物福利,需要折算成货币计入计算个税的基数。同时也属于计算社保的基数。
问题10
我公司通过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车12万元(二手车市场开具的发票)卖方是个人,我们需要扣个税吗?税率是多少?
铂略答
需要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61号)第四条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声明:
本文档中所含数据乃一般性信息而非全面的说明。在做出任何可能影响自身的财务或业务决策或采取相关行动前,请咨询您的铂略专属咨询顾问或其他服务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