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8月就有消息传出,因受阴阳合同的影响,国内影视行业的编剧、演员、经纪人等工作室纷纷接到通知,由核定征收变为查账征收,影视行业个人所得税将由6%提高到42%。
行业内一片哀鸿遍野。之后税务总局辟谣,这一消息只是谣传,并没有确定要执行。行业喧嚣之声才得以暂时平息。
但没想到的是,11月底编剧行业刷屏的一份有关“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的信息又再次引起大家的惶恐。
根据该信息所示,要求影视类工作室在年12月30日前,需要按年至年三年总收入的70%,按个人劳动所得税计算税款,并补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如果在年3月至6月抽查中未补缴费用滞纳金和罚款的,可能会涉及刑事处罚。
早在我国“十三五”规划里明确提出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发展目标,标志着文化产业将成为“十三五”时期经济增长、创新创业的主要动力之一。
根据这份“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现在不只要提升税率到40%,还要按这个税率补齐影视类工作室自年至今三年的税费。
作为影视类工作室中占比比较大的从业者,这次补缴税费在编剧行业中引起极大反响。
面对这种情况有的编剧在朋友圈写道:也许现在该考虑回老家开个饺子馆谋求生计了。这次税费补缴让不少编剧再难以靠编剧这份职业维持生计。
也有一部分编剧主张通过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反应这个情况。11月29日下午,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知名编剧刘和平在朋友圈表示,跟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沟通之后,国家对影视产业的扶持政策不变,只会更好。对于-三年补缴税务总局表示按年国税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不足部分按16%补足即可。
某行业权威人士对此解释道,总局与刘老师会谈说的意思很简单,第一是地方影视园区税收政策不是总局的意思。第二,影视行业这次征缴-税率按年的国税52号文件补缴16%税款即可。第三,表示不按新税法征收,影视产业从业者不必如此害怕。
而知名编剧汪海林则对此理解为,年到年有瞒报的才需补缴。对这一看法,编剧汪海林表示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一切以官方的最终信息为准。
这些年,幕后创作者对中国影视产业的贡献
这次传出补缴税费的消息,可以说伤害最深的就是勤勤恳恳的幕后创作者,尤其是编剧群体,而编剧对于电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个好的剧本,是一部优秀电影的基本保障。电影产业从本质上是文化创意产业,其核心为内容,创意为骨。若没有优秀的剧本,将难以出现优秀的电影,中国电影这些年的繁荣离不开编剧的贡献。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影界发起了两次电影革新运动。第一次是上世纪80年代西方现代电影观念和电影语言的引入,引发了国内文化界对电影文学性和戏剧性的大讨论。这次运动最终导致了中国电影文学产生了小说式结构,散文式结构,时空交错式结构以及蒙太奇段落式新的剧本表现方法,由此推动了整个80年代电影的蓬勃发展。比如张铮的《小花》,滕文骥的《生活的颤音》,王一民的《乡音》,陆小雅的《红衣少女》,芦苇的《霸王别姬》以及余华的《活着》,成为这一阶段电影繁荣的代表作。
第二次运动则是中国电影的商业化运动。这一阶段电影剧本强调故事贴近生活群众,满足群众的娱乐性需求,电影编剧产业工业化标准化,保证剧本的质量,从而创造出优秀的电影。这一阶段的优秀成果产生了比如《英雄》《人在囧途系列》《战狼》《我不是药神》《夏洛特烦恼》等优秀的电影作品,达到了艺术和商业的完美结合,既创造了票房,又满足了观众的精神需求。
可以说,优秀的故事,成就了优秀的电影。表现在编剧行业上则是,中国编剧的从业人数也随之迅速增长,即便如此市场对优秀编剧的需求仍处于一种极度渴求的状态,这背后就是电影产业对优质剧本的需求。
年时,腾讯集团副总裁程武邀请多位知名电影人在北京举办了一场沙龙,他在现场提出了这样一个困惑,就是腾讯现在手里有可以改编成影视作品的资源,比如小说、游戏等等,但他们找不到编剧。
影视产业近几年高速奔跑的同时,编剧人才的缺口正被快速地放大,即便BAT在资本方面能力超群,也无法绕开编剧人才培养的大坑,就连宁浩等大导演也经常为找不到合适的编剧而头疼。
虽然行业表示对于优秀编剧的渴求,但是在整个电影创作链条里编剧的地位和作用并没有被足够重视。收不到尾款,电影项目修改周期过长,资方和导演等对于剧本更改的随意性等等这些也成为现在编剧行业普遍存在的痛点。而在编剧助推影视产业发展的背后,更是编剧这个群体的个人生存状况堪忧。因为目前国内尚没有成体系的编剧职业保障体系,而编剧又多为自由职业,经常熬夜创作,看病医保成为难题,编剧过劳猝死成为行业内屡见不鲜的话题。
编剧多为个人创作,此次传出补缴税费的消息,之所以在编剧群体引起极大反响,主要还是大部分编剧没有企业和单位可以依靠,而且编剧收入在行业内处于中下水平,并不是高收入者,编剧经常嘲笑自己为“码字民工”,在编剧行业内,拿一集剧本几千块钱的人还是占大多数。
文化产业的税负远低于其他产业,但是也不能因此判定文化产业的税负轻。影视文化行业从业者众多,职业多样,生存状况各异,显然用一刀切的方式给予统一判断并不人性化。而较高的个人所得税也并不适用于文化产业所有领域,比如编剧,他们的收入并不高。如果对他们核定高税率,无疑会让这些编剧本来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不少人会因为生活难以为继而被迫转行,从而导致编剧行业萎缩,这必然影响剧本的数量,甚至是优秀剧本的数量。没有好剧本难有好电影,而电影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影质量的下降,也会影响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也与“十三五”提出的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是不相符的。
国外对文创行业的税务有哪些扶持?
文化创意产业的成本很难用一个数字准确衡量,诸如才华和思想,时间和创意。如果剧本不再以成交时商品税作为计算,而是以时间单位计算,按月申报,时时统计税额,将会存在如何计算的困难。
文化产品的特性是不可复制,无法以工业化商品来衡量。一部作品的创作需要几年,而作品完成之后,市场确定其商业价值之时,也存在估值困难的问题。
这就导致了,如果不计算出一个可行的,包含风险成本在内的可衡量标准,盲目的将税率一刀切,有可能对整个文化产业造成伤害性的影响。
如果以行业投资回报来计算,之前的文化影视产业6%核定税率,并不一定是低税负。用简单判断税率高税负重、税率低税负轻的这种方法是错误的。因为税率高并不一定等于重,税率低并不一定等于轻。
对于文化产业合理征税是每个国家都在积极推动的事情。较具代表性的为美国与法国。
如《美国联邦税法》规定,对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的非营利性组织和机构免征各项税收;对公益性文化产业的投资资本不低于25%的,允许税前投资抵免;法人企业投资于各类文化领域的,其投资股权和资产可税前扣除,免纳公司所得税;企业法人文化捐赠产生的税前投资抵免可全部抵免公司所得税。
法国政府扶持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到多个税种,例如政府对依法资助社会福利、教育、文化艺术等服务的企业免征增值税,企业文化捐赠产生的税收可全部用于抵免所得税;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文化、教育、慈善、体育等部门机构组织的文化娱乐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消费税等。
通过税收政策鼓励文化产品或服务出口,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也是很多国家通行的做法。韩国是其中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
年,韩国设立大韩民国文化产业出口奖,主要鼓励文化创意,动画,游戏,卡通,移动网络等文化产品的出口。优秀的文化产品除了获得政府奖励,还可以享受到出口退税,税收抵免,税收饶让,进出口关税免征等多种优惠政策。
法国同样为保护和提升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在税收上予以扶持。据了解,法国对在欧盟以外销售的艺术品免征增值税,对在欧盟国家销售的艺术品,由出口国承担增值税,税率为5%。另外,法国游戏企业出口的技术数字游戏软件,经法国财政部,科技部,海关许可口,可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时容许出口全额退税。
这几年我国日益重视通过税收政策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如国务院年出台了《进一步扶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对电影电视产业的电影发行、电影放映、转让版权以及有线电视等5项业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的优惠政策。在这一政策下,对于影视行业的进一步成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虽然我国电影市场这几年快速的成长,文化产业也愈发繁荣,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在文化产业方面仍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相关政策上,行业仍需要国家的扶持。
如果影视文化产业征税,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文化产业中不同职业之间差距较大,应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职业的具体特点,实施有差别的税收政策。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演员和幕后工作者的税率不应该设置为同一档。
在文化产业内,对出版、新闻、广电和文化艺术等行业实行低税率。对外围利润高的行业,如娱乐服务,网络游戏等高消费、高利润行业则可按差别税率征收较高的增值税。
对于从事文化设备生产和提供文化产品以及销售等业务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个相对均衡的税率。
从我国文化产业市场的现状看,中小企业的比重相对较大,而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并不具备倾向性。为切实减轻中小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应在税收政策上对中小企业做倾斜。
其次,应当考虑对小微企业以及个人工作室的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时间限制,形成长效机制,如个人工作室所得税优惠政策应该解除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