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从价、从量、复合
---从价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
如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不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关于包装物押金:除啤酒黄酒,与增值税相同。区分酒(销售时并)、非酒(逾期时并)。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押金不影响数量,但在区分甲乙类啤酒时,押金包括在每吨出厂价中。
例:葡萄酒无论是否单独作价,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啤酒黄酒不并入。
关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按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纳税人自产和代工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例:A表厂,生产手表50块,其中不含税售价1.5万、0.9万,各25块。每块收取包装费0.05万元,高档手表税率为20%。应缴消费税:25*(1.5+0.05/1.13)*20%
(包装费是含税的,先除税)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的确定:销售的为销售数量;自产自用的为使用数量;委托加工的为纳税人收回的数量;进口的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
啤黄酒以吨为税额单位。汽油柴油以升为税额单位。
-----从价从量复合计征(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