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美国从事商品进口,均须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进口税费全部以货值,即离岸价格(FOB)计算。但是有些进口商品的税费是部分以货值计算,部分以数量计算。同时,某些进口商品还征收商品加工费,特定产品须征收消费税和联邦消费税。(注意:美国海关领域包括美国、哥伦比亚地区、波多黎各。所以波多黎各和美国一样采用同样的海关编码和税率,但自己拥有财政管辖权。)
美国关税可从价(货值的百分比),也可从量(单位美元/分)计征。关税税率在0%和37.5%之间,平均关税税率为5.63%。某些商品免征关税,如某些电子产品、超过年的原创油画和古董。
美国和若干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若要享受优惠关税待遇,该进口商品必须符合原产地规则协议中的原产地规则,且原产地证书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必要条件。相关例证请参考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注意:自由贸易协定是由美国签署并适用在美国海关领域,所以也适用于波多黎各。)
销售税不是针对进口商品就自然计征。不过,州税代理人替进口商申报州税时可一并向海关及边境保卫局进行申报。
美国商品进口货值不超过美元,免征关税。
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代表其他联邦机构(如国内收入署),依据进口商品的不同,征收联邦税和其他费用。使用费是根据入境方式和运输模式的不同征收。联邦消费税是针对含酒精成分的饮料和烟草制品强制征收的税费。商品加工费的征收分两种:正式入境和非正式入境。非正式入境要看商品的入境通关是人为放行还是自动操作,并且要看入境是否通过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承办。通常,非正式入境的商品每批次货征收2美元、6美元、9美元不等的税费。正式入境(货值超过美元)则是按照货值的0.征收,征收最小值为25美元,最大值为美元。如遇到超额支付关税或退货情况,进口商有权享受关税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