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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课小编可是现在还在加班中哦,为了泥萌,加班加点对接中级会计教研团队的老师们,给大家继续分享经济法重要章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的高频考点,需要的,转走不谢!
考点一增值税类型和计税方法
一、增值税的类型
(一)生产型增值税
(二)收入型增值税
(三)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各国最常见的计税方法为购进扣税法。
购进扣税法,又称进项税额扣除法、税额扣减法,简称扣税法、其基本步骤是先用销售额乘以税率,得出销项税额,然后再减去同期各项外购项目的已纳税额,从而得出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
=(产出—投入)×税率
=销售额×税率-同期外购项目已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考点二增值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及税率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的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于年发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认定以后的资格管理。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日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均实行比例税率,绝大多数一般纳税人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或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和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
(一)基本税率
我国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日货物,除税法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3.由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税率为17%。
(二)低税率
我国增位税的低税率为13%,适用于法律规定货物的销售和进口
(二)零税率
零税率,即税率为零,仅适用于法律不限制或不禁止的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及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
(四)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2%、3%。
考点三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运用扣税法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
当期销项税额,是指当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依其销售额和法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或
当期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2.期进项税额的确定。
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税法还规定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时限
(1)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2)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4.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计算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的计算不适用扣税法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而是实要分离出不含税销售额,其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0%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和旧货以外的物品,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3%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或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纽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如果进口的货物不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2.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考点四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考点五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发票管理
(一)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
2.非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
3.进口货物的纳税地点。
(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增值税的税款计算期分别为1日、3日、5日、10口、巧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三)计税货币
增值税销售额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训算在计税依据所用本位币方面,我国税法规定以人民币为本位币。
(四)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的管理
(五)电子发票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令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位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考点六营业税改增值税制度
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及其认定
(一)试点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二)试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传额”)超过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营改增”试点的应税范围
(一)交通运输服务
(二)邮政服务
(三)电信服务
(四)建筑服务
(五)金融服务
(六)现代服务
(七)生活服务
(八)销售无形资产
(九)销售不动产
(十)应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休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情形。
三、“营改增”试点的税率
(一)税率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以上两项以外的税率为6%。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二)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等。
(三)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四、“营改增”试点的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
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兴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领=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领=销售额×征收率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二)进项税额
1.“营改增”试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营改增”试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税收缴款书。
五、“营改增”试点的税收优惠
(一)零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免税
(三)即征即退
(四)增值税应税服务税收优惠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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