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张钟尹每经编辑:陈旭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尤其是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在此背景下,地方如何缓解财*压力,如何理顺央地财*分配关系?近期,国务院出台《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推进方案》),从增值税分享比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消费税征收环节等三个方面,明确了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年“营改增”以后,地方主体税种受到一定影响。关于央地财*收入的分配,以及如何建立地方税体系,也成为近年来财*税收学界的重点话题。围绕中央与地方财*收入划分、消费税改革以及地方税体系等问题,《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对中国财*科学研究院财*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赵福昌进行了专访。中国财*科学研究院财*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赵福昌以共享税为主基础上探索建立地方税主体税种NBD:《推进方案》指出,增值税方面维持“五五分成”的做法,您认为这有哪些方面的作用?赵福昌:《推进方案》明确了增值税五五分成的做法。实际上从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当时结合营改增改革对中央和地方收入的影响,做了由原来的75:25的分享比例变为50:50分享比例的过渡性安排,过渡期为2~3年,现在过渡期已满,这次《推进方案》对这个分享比例做了规范性的确认。对于深化财*体制改革,各方对增值税分享比例的改革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应该赋予地方更多财权,有的则认为应该提升中央的收入分享比例,利益相关方可能产生不同预期。这次《推进方案》出台,使中央与地方财*收入划分进一步规范,也稳定了大家的预期。当然,未来继续调整央地收入的关系,也不仅仅涉及增值税一个税种的调整,而是出于更大、更全面的考虑。NBD:央地财*关系改革一直以来受到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