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中医院好不好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84414714911368070&wfr=spider&for=pc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严重,雾霾频发,同时由于温室气体的排放,全球气温升高,这些都与成品油的消耗使用不无关系。与此同时,我国能源储备不足,已探明的石油储备量不足以满足将来的消费需求。以上局面,均需要减少成品油的消费量来缓解,但是怎么去减少消费量呢?
虽然我国成品油消费税自94年开始征收以来,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但是在运行征收的过程中仍然暴露出许多问题,难以有效发挥其消费效应,仍然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由于存在征收范围过窄、计税方式不合理、征收环节过于集中、税负水平过低等问题,导致在引导消费、调节消费行为方面存在不足,所以我国成品油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改进。
一、征税范围过窄,引导作用不明显
我国现行的成品油的价格是与国际油价价格的走势基本上保持一致,除了原油价格以外,还由相关成本、利润和税金等组成成品油的市场价格。从成品油的消费量总体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成品油的消费量呈现逐步增长的趋势。
其中,汽油和柴油的消耗量在所有的成品油当中,两者的消耗量一直是位居前列的,燃料油和石油所占比重也逐步增加。从其消费税的税收收入来看,其税收收入也逐年增长,其占总的消费税收入一直以来都比较稳定,占比也较高,这就说明了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比较稳定。
现行的成品油消费税只针对市场上主要流通的七个成品油种类进行征税。但是欧盟能源对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重油、矿物油等在内的能源产品都征收能源税,美国对柴油、汽油、机油、煤油、航空燃料、液化石油气、醇类燃料等损害臭氧层的特殊化学用品也征收消费税。
所以,中国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较窄,不能涵盖所有对环境有害、需要减少消费的成品油产品范围。比如其他国家征税范围里面涵盖的液化石油气、焦油等,在中国都没有对这些有产品征收相应的消费税,说明中国的税制当中,对于能源技术的改革和发展的考虑较弱。
此外,提倡燃气汽车的使用但是没有对其征收消费税,也就是说新能源车辆不承担养路费,造成了燃油汽车多承担养护和维修道路的职责,造成税收不公平。
并且航空煤油自从设立这个子税目,税率也是一步步提高,虽从设立至今都是暂免征收,但是在飞机执行飞行任务的过程中,燃烧煤油所排放出来的气体对空气的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
随着航空出行的普及,这种污染会与日俱增,所以一直对航空煤油暂免征税不科学。因此,我国应该考虑到将这些带来高污染和高能耗的油产品纳入征税的范围,在仔细的考虑之下,扩大征税范围,若成品油消费税不能涵盖的税目应该在消费税里面增加。
同时应该按照相关应税油品的指标含量进行量化,将其当做征收消费税的征税标准。高含量的高征税有利于税收公平,有利于引导消费者去消费不破坏环境、更加有利于环保的油品进行使用和消费。
二、税负水平过低,调节作用有限
从世界各国的成品油价格中可以发现,其不含税价格差别不大,但是各国的最终零卖价格却大不相同。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国成品油价格的税费占的比重大不相同,中国的成品油税负与国际的其他国家比较,税负普遍较低。
专家学者们计算过中国成品油的大致税负水平,其中汽油的为43.6%,而柴油的为34.5%,但是外国的税负就比中国高出不少。例如,与我国相邻的印度其成品油的税负高达43%,罗马和意大利汽油税费大概占了成品油价格的58%,法国的成品油税负大概为61%;德国的成品油税负大概为62%;英国的成品油税负大概为64%。相比之下,我国成品油税负在全球范围内都较为低下。
成品油的主要税收负担主要是由消费税贡献的,说明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的税负也并不高,将不利于充分发挥其对成品油消费合理调控和引导。此外,根据欧盟国家的征税规则,他们将成品油的征收进一步细化。根据不同的用途,设定不同的税率,比如用于汽车燃料的各项税率明显高于生活供暖和非商业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划分还不够细致,相同的油品皆按照一定的定额税率进行消费税的征收,但是对于不同含量的油品和不同用途的油品按照相同的税率进行征收,将会导致税收不公平的现象。
因为不同含量和不同用途的成品油缴纳的税费如果差额较小,导致难以按照实际排放的污染所产生的环境负外部效应的成本来纳税。也难以发挥成品油消费税对高污染、高能耗成品油资源消费的调节作用,所以说应该仔细划分成品油的税率组成,一方面,可以依据油品的相关成分含量的差异,推行差别税率。
另一方面,可以把成品油的使用目的不同,例如工商业、农用业、居民使用的不同,设置差异化的税率。这样对使用目的不同以及导致的污染不同的成品油,设置差异化的税率,进而可以起到引导消费较为清洁油品,限制高污染油品消费的作用。
三、从量计征,调节功能较弱
我国现行的成品油消费税在计税模式上采取的是从量计征,从量计征是以数量、面积、重量等实物形式为计税依据的一种税款计征方式,便于计征和管理,其税收收入不会随着价格的变化而改变,相对稳定。对于纳税人来说,其税收负担也不易变动,较为稳定,有利于鼓励改进商品包装。
也就是说,成品油消费税的税额是按照其消费的成品油的数量乘以定额税率计算得出,最终税额只是与消费的成品油数量有关。虽然其属于价内税,属于价格的一部分,但不能够快速随着成品油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导致在市场中,成品油消费税不能及时根据油价变动,进行有效调控,从而导致弱化了成品油消费税对消费的调控作用。
一方面不利于成品油消费者了解国家限制高能耗、高污染消费,而鼓励绿色消费的消费政策,另一方面也就造成成品油消费税对引导消费,调节社会消费结构的作用比较有限。
四、征税环节不合理,调节导向不明
中国的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比较的单一,当前只是仅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以及进口环节征收,因此生产及进口企业承担了绝大部分的成品油消费税税负。
一方面这会大量侵占生产和进口企业的财务资金,导致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加大,同时也会加重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另一方面,税负集中在生产企业,企业财务负担过重,将导致企业从利益的角度出发加大偷税逃税的风险,从而会造成国家税款的进一步流失。
同时,从税负与税负归宿角度出发在生产环节征收成品油消费税,调节消费的政策导向并不是很明显。消费者对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的税负“痛感”体验不强,不能很好地发挥成品油消费税由消费者负担,增加消费者的消费成本,从而导致消费者减少对成品油消费的效果。
也就是成品油消费税放在生产环节集中征收,消费者对成品油的税负难以直观感受到,以至于发挥引导消费,调节消费行为的功能较弱,所以下一步的改革方向,需要考虑变更一下征税环节,增强其调节功能。
在如今的经济大环境中,当前我国的成品油消费税制度不能和现在的市场经济形势相适应。目前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过于单一、征收的范围不够广泛、成品油的相关油品的税率设置不够细致等问题,都将不利于整个成品油市场的进程,所以消费税的改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结语
消费税改革作为引导和调节消费的重要税收变量,消费税的消费效应就是指,当对某类商品征收消费税时,由于税负的转移会造成该商品的物价上升,在收入不变的情形之下,人们将会减少对该商品的消费。因此深入研究成品油消费税的消费效应,让其更有效地发挥其对成品油消费的调节作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在此背景下,我国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要推进以绿色消费和生产为导向的政策与法律体系建设,从而促进我国发展绿色经济,提倡低碳消费,进而打造美丽生态的中国。
这就必须要鼓励消费者用绿色能源代替石油消费,提倡绿色消费。我国一直以来将成品油消费税作为减少污染产生、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和促进居民绿色消费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完善和建设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发挥税收引导绿色消费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