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选好干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自全区开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以来,河池市国资委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把贯彻执行《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国有企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推进国企干部队伍建设。
《条例》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好干部的标准写进总则,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明确了个人努力的方向;突出了理想信念、*治立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道德品行、作风修养以及树立正确*绩观等方面的要求,强调综合考量干部的*性、作风、实绩、操守、民意等;在选任程序中,新增动议作为首要环节,明确*委(*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是干部动议主体,充分发挥*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民主推荐上,将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票取人;在考察环节,更加突出对*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情况的综合考察,选拔干部标尺更清晰、素质要求更全面。
当前,河池市国有企业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期,急需一批干劲足、谋实事、勇创业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发展。但由于当前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和转型升级的阵痛期还未结束,国有企业干部队伍老化问题突出,老中青搭配不尽合理,人才引进难、留住难。对此,河池市国资委推行国有企业年轻干部在一线锻炼、一线培养、一线成长、一线使用的工作机制,在有条件的监管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实践+提升的培养模式,选派优秀干部到上级部门挂职培养锻炼;努力发现和培养敢于担当重任、勇于攻坚克难、能够推动发展的狮子型、老*牛式好干部。结合河池市国有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拟定《河池市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严把国企干部考核关、程序关、纪律关,切实以三严三实要求来保证选出的国有企业领班干部风清气正;并创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考核目标的差异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使选出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能更好地负担起推进河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