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 http://www.zykyhs.com/m/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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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际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但却不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导致已缴“二税”与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城建税金额不匹配,存在少缴城建税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财*部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8号)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企业若未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城建税,则存在少缴城建税、滞纳金及罚款的风险。
应通过配比检查,测算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金额与适用城市建设税率计算后是否与缴纳的城建税相匹配,如不匹配,则存在漏缴或少缴情况的,应该补缴。
纳税人在补缴增值税或消费税时,未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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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少缴、漏缴增值税和消费税,后期补缴两税时,未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6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采用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预缴、补缴等方式缴纳两税的,应当同时缴纳城建税。
纳税人少缴、漏缴增值税或消费税,后期补缴两税时,未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存在少缴城建税、滞纳金及罚款的风险。
检查纳税人补缴增值税或消费税时,是否同时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未补缴的,要求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罚款等。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还的增值税,抵减了城建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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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口符合“免抵退”情况的应税矿产品,增值税可以退还,以其为计税依据计算的城建税却不可以退还。
根据《财*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策的通知》(财税[]25号)规定: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企业有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以其为计税依据计算的城建税不得扣除。否则违反规定少缴纳税款,面临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征收滞纳金与罚款等风险。
检查纳税人收到出口“免抵退”还的增值税时,是否抵减了城建税计税依据,抵减的,要求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罚款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适应税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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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企业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存在少缴城建税的风险。
检查企业缴纳的城建税,适应税率是否与所在地区匹配,不匹配,要求改正补缴。
增值税留底退税抵减城建税计税依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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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预缴增值税时,收到增值税留底退税,扣减城建税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6号)
一、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留抵退税额)后的金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后的金额。
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
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预缴增值税时,收到增值税留底退税,扣减城建税计税依据,少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检查企业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扣减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否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增值税,除此之外,如预缴的增值税,不能扣减城建税计税依据。
本文整理自税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