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起,财税结构改革一直在持续推进,基于提高直接税比重的大方向,个税改革也是税改的关键。
那么,下一步,个税要怎么改?
一、综合所得征税范围扩大
近日,财*部*组书记刘昆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一文中明确了个税改革的方向!
划重点!
1、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强化税制的累进性。
2、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扩大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3、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制度设计。
4、健全地方税体系,加快培育地方税源。
5、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策,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1、什么是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税收负担不易转嫁、直接由纳税人承担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等财产税;
间接税主要指对商品和劳务征收的税,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者,比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税负能否转嫁,即负税人与纳税人是否一致。
2、为什么要提高直接税比重?
相关专家认为,中国目前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不利于发挥税制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因此下一步税制改革核心是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占比,从而强化税制的累进性,即财产等收入越高,纳税越多。
二、综合所得现行范围及税率
年之前,中国的个税采用分类征收模式,即不同类别的收入,适用的税率、扣除标准不同,因此不同类别个税的税负不同,有违公平。
因此,年中国开启了新一轮个税改革,首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劳动性质的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并统一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注意!!!
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下一步,个税改革可能有哪些趋势呢?
1、资本所得或将纳入综合所得
目前中国综合所得范围相对较小,仅限于劳动所得。
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相关专家表示,为了提高个税公平性,未来大多数收入都应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经营所得是资本与劳动的结合,具有劳动所得的共同特征,所以可以纳入。另外财产租赁所得也可以考虑纳入综合所得。
因此,有专家预测,未来个税改革重在扩大综合所得范围,资本所得等有望逐步纳入,使得税制更公平,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方式将进一步完善。
这保证了四项收入征收个税的公平性。中国也由此踏出了综合税制的第一步,初步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体制。
2、最高45%税率或将降低,调整级距
目前综合所得采用7档超额累进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的部分,才适用最高的45%税率。
由于45%边际税率过高,这也让不少高收入群体萌生了非法税筹的想法,高收入群体也因此一直是大众和税务局重点监督对象。
对此,相关专业人士表示,应该降低45%最高边际税率,但应该慎重,可以适度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考虑到降低中低收入者负担和综合所得范围不断扩大,应该进一步拓宽相应的税率级距,并优化税率,比如取消45%最高边际税率,以增强个税调节收入差距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比如在年个税改革中,就通过扩大前三档税率级距,实质上起到降低中低收入者个税税率效果,减负效果十分明显。
三、个税税前扣除一览
1、基本减除费用
2、专项扣除
3、专项附加扣除
4、其他扣除
5、公益性捐赠
END
随着税收结构的改革,未来各类税种的制度会逐渐完善,针对不同类别、不同收入群体的税负压力或将更加公平合理。
同时,“十四五”规划称,要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
也就是说,在税改的同时,对个人收入所得的征税监管依旧严格,尤其是高收入群体,以前的那些税筹灰色地带在未来会被强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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